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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委办部署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7月18日,云南省安委办印发了《云南省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明确,将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作为整治重点,确定了5类23项整治内容,其中重点将整治建筑在使用功能、建筑消防设施、防火分隔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条件等方面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详细制定了严密防火分隔、加强设施维护、实施智能管控、压实主体责任、建强消防队伍、加强防火巡查检查、加强宣传培训、加强监督执法、实施综合治理等9个方面的整治措施。

《方案》要求,各级消安委要于8月15日前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并组织辖区开展检查互查活动,建立台账,逐项整改,9月15日前对辖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测维保,分区域、分行业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隐患单位和未依法执业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查机构进行曝光。9月30日前对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提示教育或培训。排查整治期间,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各地要成立检查验收组,10月31日前完成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一律重新整改。

《方案》要求,各地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贯彻相关规定,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适时成立督导组,督促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法规标准,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城市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管理,强化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监督抽查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邓发佳、李嫒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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