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 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其中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将严厉查处。 《通告》对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进行了规范——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通告》还要求相关部门对于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通告还明确对违反通告、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电动车集中停放正确充电,生活环境美观又安全 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工作,规范居民小区电动车充电行为,我市还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动车乱扯线充电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加大对违法违规电动车充电行为的打击处理,对有专门充电设施而不去充电、不听劝阻、在整改期内拒不整改的电动车车主,由公安、城管部门依法处理,没收乱扯的充电线,对情节严重的进行严肃处理。 今年将按照“市级指导、区级主抓、办事处实施,公安、城管、房管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乱扯线充电专项治理行动。与此同时,很多小区规划了统一的电动车停放区域,并增设充电桩,既实惠又便捷,备受居民欢迎。 随着消防宣传深入人心,居民的安全意识也逐渐增强,意识到违规停放电动车、电动车“飞线充电”都可能给自己、给邻居、给公共安全带来安全隐患。 ■警方提醒 电动车充电乱象的治理,既保障了居民的生活安全,又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展示市民文明风采。 市民也要掌握一些充电小知识! 首先,充电时选择有良好通风环境的地方,楼道里是万万不可的。 其次,充电时,充电器应置于脚踏板处,不要用物品覆盖或放置于坐垫上、座桶内。 充电时间最好在8-10小时,不要过度充电。 最后,充电时,不要随意加长电源线,更不许“飞线充电”,应选择合格的阻燃电线,且线路具备漏电保护装置。 如何防范电动车火灾? ■链接 如何在源头上控制电动车火灾的发生?市消防支队有关专家认为,要特别注意电动车的主要用电器件,包括控制器、充电器、充电电池和电机等。大家在购买和存放电动车时都要多加小心,尤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买车:要看品牌查装置 消费者在购买电动助力车时,要注意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市场知名度较高、知名品牌的电动车,同时注意查看电动车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功能和短路保护功能。 用车:要勤检查常维护 作为电动车用户,购买电动车必须看清产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书操作,还要选择与电动车、充电器、电机型号、规格相配套的电瓶;电动车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类故障,在维修过程中,要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不得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 停放:要加强车辆管理 实行集中存放的场所,电动车和自行车分开存放,并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在建筑首层门厅、走道及楼梯间内存放电动车。城中村自建房集中存放电动车的房间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防火门,配备灭火器材等。 充电:要规范布线限时间 车辆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或将电池拆下单独充电。充电线路要选择合适的线路,线路敷设应固定安装,要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万万不可“飞线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应当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充电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个小时。 行驶:充电器不要放车上 电动车充电器尽量不要放在车上,因为有时候路面颠簸容易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短路,再充电时容易引起自燃;充电时,应将充电器放置在比较容易散热的地方,以防止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过热引发火患;车主要尽量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 特别提醒市民,千万别在楼梯间、过道等安全逃生通道乱停车,更不要“飞线充电”,不能因为图一时方便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