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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防展开“清单式”检查 消除安全隐患


居民小区等既有建筑在改造工程中存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脚手架、疏散通道、防护网等材料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消防器材、水源是否配备落实到位?临时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现场明火作业是否有专人看护并落实安全措施?记者昨天获悉,申城消防部门对此等进行了“清单式”逐项检查。

在沪杭公路北虹路路口的一处建筑工地,奉贤区消防支队联合区房管、街镇和属地派出所展开检查。检查人员现场发现,施工现场脚手架防火网使用可燃材料,施工现场未能提供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以上情况,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整改,并对工地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在乐康路33弄施工现场,检查人员发现,既有建筑施工工地脚手架采用竹制可燃材料搭建,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2011)中关于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外脚手架应使用不燃材料搭设的规定。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该工地施工现场未配置灭火器等基本消防器材,现场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整改,并约谈单位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

据悉,当日共检查既有建筑改造工程17处,督改各类隐患53条,约谈9家,拟处罚5家,对存在共性问题将以抄告的方式报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加强行业监管。下一步消防部门还将组织隐患整改“回头看”,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的一律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顶格处罚,停工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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